常用測色儀(分光光度計)有分兩類,一類是分光光度計測色儀,別一類是光電積分式測色儀。它采用了國際公認的專用色標,用來測量各種液體、膠體、固體和粉末樣品的色度。該儀器具有結構簡單,操作便利的特點,常用于食用油、飲料、果醬、化妝品、紡織品、糧食、紙張、塑料制品、涂料、樹脂、電子產(chǎn)品、藥品、印刷、建材、纖維等不同物質的顏色測量。
分光光度計的色標度是一種特殊的色度單位,它是一種非常簡單而又相當優(yōu)秀的數(shù)字顏色語言。由于它能夠簡單、直觀地測量各種顏色,又極易掌握,因此,分光測色儀在國際上已為眾多的國家所接受,應用極為廣泛
1、測定方法
在測定透明物體的分光反射率時,一般都以空氣作為參照標準。因為空氣在整個可見光范圍內的透射率均為1.因而我們只要測得透過物體的光強度和入射光強度比,就得到了分光透射率。
物體的分光反率P(入)是以完全反射漫射體作為測量不透明物體 的分光反射率P(入)的參照標準。所謂完全反射漫射體就是反射率在各個波長下均等于1的理想的均勻反射體。它無損傷地全部反射入射光,并且各個方向上的亮度均相等。不透明物體的分光反射率是通過在相同的標準照明體和觀察條件下與完全反射體相比較而確定的。
分光反射率的測定可采用下面兩種方法。
1'直接法 此法適用于雙光束分光光度計,其具體操作如下
(1)測定被測物體對工作白板的分光反射率P"(入)
(2)被測物體的分光反射率P(入)由下式求得:
P(入)=P"(入).PW(入).Po(入)
2'適用于單光束分光光度計的測定方法
(1)測定工作白板,讀取P(入)值
(2)以被測物體代替工作白板,讀取P"(入)值
2測色條件
絕大多數(shù)被測物體都不是完全反射漫射體,照射在物體上的光,一部分可能被吸收,一部分可能透射過去,別一部分則被反射出來.被吸收的部分轉變成了熱能等其他能量形式,透過部分則朝著高開眼睛的方向傳播,這兩部分對眼睛不起作用,只有被物體反射而進入人眼睛的那部分,才能構成顏色刺激.由此看來在不同的照明和觀測條件下,不透明體表面的分光反射率因數(shù)B(入)是不同的.因此,國際照明委員會于1971年正式推薦了4種測色的標準照明和觀測條件,其中O/45和45/O以及d/odg 三種照明各觀測條件下測得分光反射率因數(shù)也可以叫做分光輻亮度因數(shù),分光反射率因數(shù)是4種觀測和照明條件下的總稱。
1、垂直/45(記作0/45)
2、45/垂直(記作45/0)
3、垂直/漫射(記作0/d)
4、漫射/垂直(記作d/0)